進出境修理貨物,是指進境或出境維護修理的貨物、物品,簡稱“修理物品”,其監(jiān)管代碼為“1300”,是一種海關特殊監(jiān)管方式。
那么哪些商品屬于“修理物品”?“修理物品”進出境有時限要求嗎?“修理物品”如何征稅?
別著急,下面小編將帶大家了解“修理物品”申報的注意事項
PART 01 修理物品適用范圍要求
(一)適用范圍:
1.進出境修理貨物以及為維修這些貨物、物品需要進出口的原材料、零部件。
2.保稅區(qū)、保稅港區(qū)、綜合保稅區(qū)、出口加工區(qū)等與境外之間進出的檢測、維修貨物,以及與境內(nèi)(區(qū)外)之間進出的檢測、維修貨物。
PART 02 進境修理物品申報征稅要求
(一)進境申報
1.申報時應向海關提交該貨物的維修合同(或含有保修條款的原出口合同),并向海關提供進口稅款擔保,或者由海關按照保稅貨物實施管理。
2.辦理進境修理貨物所需原材料、零部件的進口申報手續(xù)時,應當向海關提供進口稅款擔?;蛘哂珊jP按照保稅貨物實施管理。
(二)復出境申報
辦理進境修理貨物及剩余進境原材料、零部件復運出境的,申請辦理修理貨物及原材料、零部件的稅款擔保退還手續(xù)。
(三)期限規(guī)定
1.進境修理貨物的期限,由海關根據(jù)進境維修貨物的有關合同規(guī)定以及具體實際情況予以確定。因正當理由需要延長在境內(nèi)維修期限的,應在期滿前向海關提出申請,辦理延期手續(xù)。延長期滿后,修理物品應復運出境。
2.超過海關允許期限(包括延長期)復運出境的,海關對其按照一般進出口貨物實施征稅管理,擔保稅款轉(zhuǎn)為稅款。

PART 03 出境修理物品申報征稅要求
(一)出境申報
辦理出境修理貨物的出境申報手續(xù)時,應當向海關提供該貨物的維修合同(或含有保修條款的原出口合同)。
(二)復進境申報
1.辦理出境修理貨物復運進境的進口申報手續(xù)時,應當向海關提供該貨物的維修發(fā)票等相關單證。
2.海關按照境外修理費和料件費為基礎審查確定完稅價格,和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復運進境之日適用的計征匯率、稅率,審核確定其完稅價格、計征進口稅款。需注意,復運進境的運費、保費不計入完稅價格。
(三)期限規(guī)定
1.出境修理貨物的期限,由海關根據(jù)出境維修貨物的有關合同規(guī)定以及具體實際情況予以確定。因正當理由不能在海關規(guī)定期限內(nèi)將出境修理物品復運進境的,應當在規(guī)定期限屆滿前向海關說明情況,申請延期復運進境。

2.超過海關允許期限(包括延長期)復運進境的,海關對其按照一般進口貨物實施征稅管理。